澜沧:扛起政治责任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0-02-12 14:14:01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对疫情防控进行监督检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累计督查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76个,发现问题31个,督促完成整改24个。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响应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指令,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和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并明确3位纪检监察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截至2月9日,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分析研究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强化防控部署。印发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督查和执纪问责方案》,抽调35人组成了7个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小组和3个明察暗访组,细化了各小组的监督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根据《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业务培训指导和综合督查方案》,组建业务培训指导和综合督查组,整合全县疫情防控组专业业务指导、督查和执纪问责工作组力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县所有卡口监测点、留观点、医疗机构等相关方执行工作指令和落实工作要求情况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培训、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抽调2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5个排查组,对县城内4个社区、59个片区进行入户抽查,抽查内容主要为是否有相关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是否对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等。

强化监督检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小组分别对疫情监测防控、医疗救治、教育防控、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交通管控、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20个乡(镇)、157个行政村、6个社区、56个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明察与暗访、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精准监督、重点检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对疫情防控重点人群排查工作报数信息数据不实、错误率高、组织会议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批评教育11人;对工作落细落实上有差距、宣传氛围不浓、疫情防控点管理混乱、医疗部门应对疫情防控风险认识不足,责任分工不细的11个乡(镇)下发整改通知书,督查和执纪问责组将根据各乡(镇)整改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存在问题仍然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指令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各单位部门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指令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政治纪律和战时纪律;同时就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报机制、台账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对各组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情况报告。  

强化社会监督。在“拉祜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疫情防控工作举报公告,公布举报内容、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并通过电视、广播等网络媒体循环播放,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以严明的纪律和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罕珊)